和信中建為您介紹:山西鋼支撐安拆
鋼圍檩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70%時,方可架設鋼支撐,挖土應遵循“先撐後挖”的原則;底闆、中樓闆與圍護樁之間必須設置可靠的傳力帶,待傳力帶達到設計強度的80%方可拆除相應支撐。拆除支撐必須加強監測,情況及時通知設計方,拆除過程應同有關各方協同處理。
鋼支撐的安裝允許偏差應符合以下規定
a.鋼支撐軸線豎向偏差:+30mm;
b.支撐軸線水平向偏差:+30mm;
c.支撐兩端的标高差和水平面偏差:不大于20mm和支撐長度的1/600;
d.支撐的撓曲度:不大于1/100;
e.支撐與立柱的偏差:+50mm.
在同一牆段内施工同一高度的支撐時,所有固定端必須同時布置,安裝,支撐安裝完畢後,應及時檢查節點的連接裝抗,符合要求後同時使用千斤頂進行預加軸力,以防同一牆段因受力不平衡而對牆段産品破壞。
山西鋼圍檩施工預應力分兩次加載,每次按預應力百分之五十加載,在一次加預應力後12H内觀測預加軸力損失及牆體水平位移,并複加預加軸力至設計值。
和信中建鋼支撐結構的安裝與拆除應根據支護結構設計方案,結合具體地質、氣候變化、施工技術條件等因素的影響,制定出既有安全保障又方便施工的方案。山西鋼支撐安裝一般要求有:
(1)支撐結構的安裝與拆除順序,應同基坑支護結構的設計工況相一緻,這是确保基坑穩定和控制基坑變形的關鍵。
(2)在基坑豎向平面内嚴格遵守分層開挖和先撐後挖的原則。每挖一層及時加設好一道支撐,随挖随撐,嚴禁超控。每道支撐加設完畢并達到規定強度後 (鋼筋混凝土支撐要求強度達到設計強度 80%以上),才允許開挖下一層土。
(3)在每層土開挖中可分區開挖,支撐也可随開挖進度分區安裝,但一個區段内的支撐應形成整體。同時開挖的部分,在位置及深度上要以保持對稱為原則,防止支護結構承受偏載。
(4)太原鋼支撐安裝應開槽架設。當支撐頂面需運行挖土機械時,支撐頂面的安裝标高宜低于坑内土面 20~30cm,鋼支撐與基坑土之間的空隙應用粗砂回填,并在挖土機及土方車輛的通道處架設道闆,禁止在鋼支撐上運行車輛和堆載。鋼筋混凝土支撐上可架設施工平台和棧橋,但在支撐結構設計時應預先給予考慮,否則,也不得自行架設。